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單位食堂、社會餐飲單位禁止堂食,實行分餐、外賣式經營,這給一種食品相關產品帶來了商機,那就是一次性餐盒的需求量急劇增加。一次性餐盒給食品經營戶提供極大方便的同時,它的安全性也給消費者帶來無限困擾!
為此,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板橋分局執法人員提醒消費者,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諸如一次性餐盒類食品相關產品做出了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運用科學方法,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科學數據以及有關信息,對食品相關產品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進行風險評估。經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不安全結論的,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立即向社會公告,告知消費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停止生產經營;還規定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等具有較高風險的食品相關產品,并按照國家有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規定實施生產許可,納入生產許可證目錄管理。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對所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或者銷售。食品生產經營者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將面臨著處五千以上五萬
以下罰款或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直至吊銷許可證。
執法人員提醒:各餐飲經營戶在采購各種一次性餐盒時一定要嚴格按照食品相關產品的管理規定索取生產方資質,和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同時建議生產廠家將廠家相關信息除了印刷在包裝材料上外,也印制在餐盒上,以便于執法部門和消費者監督徹底消除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隱患。
責任編輯: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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