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記者從甘肅省環保廳獲悉,省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14日召開了全省2016年-2017年大氣污染“冬防”工作動員部署會議。會議通報了今年1至8月全省空氣質量狀況,對今冬明春全省大氣污染“冬防”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甘肅省將著重抓“控排放、控揚塵、控煤質、控車輛、嚴監管”五個方面的重點工作,確保在2016-2017年采暖期城市空氣質量同比有大幅度改善。
今年1月-8月,甘肅全省14個市州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均值為85微克每立方米,與2015年同期相比下降20.6%。國家考核12個地級市PM10濃度均值為88微克每立方米,與2015年同期比下降18.5%;細顆粒物(PM2.5)濃度均值為36微克/立方米,暫低于國家下降40微克每立方米的年度目標要求,與2015年同期比下降21.7%;全省14個市州所在城市優良天氣率在73.0%-93.4%之間,平均優良率為86.3%,暫達到省政府確定82%的年度目標任務。
對于今冬明春大氣污染“冬防”工作,會議要求重點抓好燃煤鍋爐達標治理、燃煤質量管控、揚塵防控、工業企業執法監管、機動車污染防治、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任務。確保在2016年-2017年采暖期城市空氣質量同比有大幅度改善。進入冬季供暖要加強燃煤鍋爐執法監管,對超標排放的要嚴厲處罰;各市州在10月底前要建成投運優質煤炭集中配送中心。列入揚塵防控清單中的各型施工場地(建筑、道路、削山造地等)要符合“六個百分百”抑塵標準要求。全省力爭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國V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城區及周邊裸露土地要全覆蓋、禁止露天燒烤、禁止焚燒垃圾秸稈等。
同時,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各市州要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預案,蘭州市要進一步完善空氣質量預測預報體系。各地環保部門與氣象部門要加強聯動,做到監測和預報數據實時共享。當預測要出現重污染天氣及沙塵天氣時,要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重污染企業該限產的限產、該停產的停產;各類土方施工作業場地要提前停工,及時采取灑水、覆蓋等抑塵措施,降低大氣污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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